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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起,北京22家法院落戶網拍平臺,其中18家法院實現全部拍品網上“零佣金”拍賣。目前網絡拍賣尚未涉及公眾較為關註的帶牌小客車,拍賣的相關規定將在不久後出台。同時,法院還將探索房屋拍賣的分期付款方式。(10月17日《京華時報》)
  法院進駐淘寶並不是新鮮事,江蘇、廣東等地早在幾年前就建立了這一平臺。有人認為法院變身“店小二”可以改變傳統司法拍賣公眾知曉度不足、一拍流拍率較高,以及拍賣公司的佣金數額較高給當事人帶來額外負擔等的問題。但法院進駐淘寶網,法官成為變身淘寶“店小二”,也難免讓人產生一些疑慮。
  首先,程序是否合法是法院進行一切司法活動的前題,離開了這一前題,一切將無從談起。以前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後,通過相關程序,委托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現在法院在淘寶上對扣押的物品拍賣,自己當“店小二”,而淘寶只是一個交易平臺,沒有拍賣的資質,所以,法院屬於自行拍賣。根據《拍賣法》的規定,法院只能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拍賣,而不能自行拍賣。那麼法院在淘寶上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顯然是非法的,一旦被執行人對法院的司法程序公正提出質疑,法院有可能被卷入司法糾紛中。
  再而,法院應當保持司法的獨立性與純凈性,拍賣活動是一種商業性的活動,最高法院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只能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拍賣,就是要求法院不能參與到商業活動中來。最高法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通過搖號抽簽的方式選定拍賣機構,就是為了防止法院從中做手腳,進行人為的操控。而法院在淘寶上變身“店小二”不僅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而且利用公共資源參與和主持拍賣、獨家經營,把資源全部攬在手中,顯然有失嚴謹,這與委托拍賣相比,無疑將帶來更大的司法腐敗空間。
  更重要的是,在原本的規定中,人民法院應當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現在,法院自己在淘寶上當起了“店小二”,那誰來監督法院的行為?再說,根據淘寶的經營模式,原先競拍人應該交給法院的保證金,現在只能交給淘寶,實際上,法院把原本屬於自己的監督權拱手讓給了淘寶,變成了被淘寶監督的對象。同時,這一需要大量法院幹警參與的的過程將會占用額外的司法資源,導致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激烈。
  法院在淘寶上當“店小二”雖然有一定的好處,但在法律程序、監督、服務等方面出現的副作用也不可小覷。因此,我們不能急於為法院變身“店小二”點贊,而是要冷靜地觀察與思考,在有關法律、程序等完善後再慢慢“開店”也不遲。
  文/胡建兵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先別急著為法院變身“店小二”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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